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財政廳(局)、生態環境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、生態環境局: 為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資金使用管理,我們制定了《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》,現予印發,請遵照執行。 附件: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.docx 財政部2021年6月2日